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评选2021年度先进个人的通知》(兰资环党发【202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聘任管理考核办法》(兰资环院党发【2019】85号)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兼职辅导员聘任管理考核办法》(兰资环院党发【2019】84号)的相关要求和辅导员工作实际,请各学院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评选,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推荐名单,并于4月18日12:00前将推荐报告及推荐人员材料报学生处郑婷婷老师处。
附件:2021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条件
学生工作部
2022年4月14日
附件:
2021年度优秀辅导员、优秀兼职辅导员评选条件
一、优秀辅导员
(一)推荐人数
各部门根据2021年12月专职辅导员人数的15%推荐上报,推荐比例存在小数的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计算。若推荐比例不满1人、但满足评选条件的,可根据排名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全部满足)
(1)截止2021年12月在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上者;
(2)2021年度带班人数在160人(含)以上者。
2.业绩条件(以下6条满足3条即可)
(1)2021年度所带班级获1个“先进班集体”或1个“先进团支部”;
(2)2021年度辅导员个人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评优获校级三等奖以上1项;
(3)2021年度所带班级宿舍获2个“文明宿舍”称号。
(4)19级辅导员所带班级截止4月14日就业率达91.5%(含)以上;
(5)2021年度所带班级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2人次;
(6)辅导员在二级学院学生管理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3.否决条件(有1条即否决)
(1)2021年度所带班级学生有违纪现象的;
(2)2021年度辅导员个人在各项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3)19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违反实习相关规定的或违反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
二、优秀兼职辅导员
(一)推荐人数
各学院根据2021年12月兼职辅导员人数的15%推荐上报,推荐比例存在小数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推荐比例不满1人、但满足评选条件的,可根据排名推荐1人。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全部满足)
(1)截止2021年12月在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兼职辅导员岗位上的;
(2)2021年度带班人数在30人(含)以上者。
2.业绩条件(以下6条满足3条即可)
(1)2021年度所带班级获1个“先进班集体”或1个“先进团支部”;
(2)2021年度辅导员个人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评优获校级三等奖以上1项;
(3)2021年度所带班级宿舍获1个“文明宿舍”称号;
(4)19级辅导员所带班级截止4月14日就业去向落实率达91.5%(含)以上;
(5)2021年度所带班级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毕业生1人次;
(6)辅导员在二级学院学生管理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
3.否决条件(有1条即否决)
(1)2021年度所带班级学生有违纪现象的;
(2)2021年度辅导员个人在各项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3)19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违反实习相关规定的或违反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