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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2016-05-19 10:46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校园氛围,教育、引导、激励学生立志成才,学院于每学年在全院学生中组织开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部的评选工作,并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与奖学金的评选结合起来。为使评选工作有计划、按条件和标准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  评选范围:

1.取得我院正式学籍、连续学习满一学年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学生和中专学生;

2.组织健全的学生班集体和共青团组织。

第三条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和支持学院的建设和发展。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无任何违纪现象;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勇于实践,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现象。学年考试课成绩名次居班级前20%,单科成绩良好以上,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2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体育成绩良好以上。

第四条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无任何违纪现象;

3.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作风民主,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工作成绩突出;

5.坚持原则,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违纪行为及损害集体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6.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学年学习成绩位居班级前40%,综合测评成绩位居班级前40%

第五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健全,分工明确;班委成员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工作作风民主,联系群众,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

2.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班会、班级民主生活会正常,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

3.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4.班级学习气氛浓厚,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活动,广大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5.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活动、文体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教室、宿舍、环境卫生面貌好。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群众性社团活动,全班同学身体健康;

6.班级考核名次居班级总数的前30%

第六条  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3.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要求申请入党,并能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

5.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居班级前列,无不及格现象;

6.坚持体育锻炼,上好早操和体育课,讲究卫生,热爱劳动;

7.积极参加团支部、团总支及院团委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成绩突出;

8.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

第七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条件;

2.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责任心强,有创新精神,业绩突出;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带头作用显著;

4.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成功率高,效果明显;

5.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第八条  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2.能够及时收缴团费,及时办理团员证和团员注册;

3.民主选举和推优入团、入党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4.支部学风优良,考风严明,支部成员团结互助,集体观念强,风气正;

5.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措施具体,方法得当,成绩较好;

6.能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对广

大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思想政治教育;

7.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核心作用发挥好;

8.支部成员学习成绩优异,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9.支部成员认真出席院系团组织召集的各种会议,按时完成分配的任务;

10.支部全体团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纪律规范,无违法乱纪行为。支部全体团员一学年内未受留校察看以上纪律处分;

11.支部全体团员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

12.能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参加学院各项文体活动,鼓励其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3.能积极开展“学雷锋”等各类文明道德行为活动和其他具有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的活动;

14.能在重大节庆、纪念日开展有益的庆祝、纪念活动;

15.能积极组织青年团员向学院广播站、院报投稿;

16.宣传栏、墙报创办及时,内容健康向上,具有特色;

17.团支部教室、寝室、环境卫生保持较好;

18.升旗仪式出勤率高,纪律好。

第九条  先进团总支部评选条件:

1.符合“先进团支部”评选标准第1-3条和13-20条;

2.掌握本团总支部青年团员状况,档案资料完备,存放有序;

3.按时参加学院团委例会及临时会议,圆满完成分配任务;

4.所辖团支部核心作用发挥得好,团员违纪率低;

5.所辖团支部周四党团活动时间利用率高,活动开展丰富,有成效。

 

第三章  评选比例和奖励

 

第十条  评选比例:

1.优秀三好学生与一等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人数等同,待一等奖学金评审确定后,即产生优秀三好学生;

2.三好学生的评选可在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其比例人数占二等奖学金人数的75%,奖励标准即为二等奖学金的标准;

3.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一般可在获得三等学院励志奖学金学生当中产生,其比例人数小于或等于三等奖学金人数的50%,奖励标准即为三等奖学金的标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良好以上,工作业绩突出者,可获得二等学院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4.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可在三等学院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其比例人数小于或等于三等奖学金人数的50%,奖励标准即为三等奖学金的标准;

5.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20%的比例评选;

6.先进团总支部按团总支部总数的20%的比例评选;

7.先进班级按班级总数的20%的比例评选;

8.先进班级的班长单独评定;

9.先进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单独评定;

10.先进团总支部的团总支部书记单独评定。

第十一条 每学年度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与学院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合并同步实施,先评审奖学金,后评选先进,证书分别发放,奖金合并一次发放。

第十二条 学院励志奖学金设一、二、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与优秀三好学生的奖金比例标准对等,即优秀三好学生的奖金完全等同于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与三好学生的奖金比例标准大部分对等,即三好学生的奖金标准等同于二等奖学金,但人数少于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人数;三等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大部分对等,即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奖金对等于三等奖学金的标准,其中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特别突出的可获得二等奖学金标准。

第十三条  优秀三好学生与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完全对等,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人数小于二等奖学金人数,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比例人数之和小于或等于二等与三等奖学金比例人数之和。

第十四条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给予所获得的奖学金的同时由学院和院团委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部分别由学院和院团委进行表彰,颁发奖状或锦旗,并将先进事迹材料存档。

 

第四章  评选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各类先进的评选,每学年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  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在辅导员的主持下,经班委会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经系、部审查后,填写学院统一的《优秀三好学生登记表》、《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审查,学院批准。

 第十七条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选,团支部通过后,填写《优秀团员登记表》或《优秀团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团总支部,团总支部在全面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团总支委员会进行认真评定后,报院团委审查批准。

第十八条  先进团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支部在总结本支部工作的基础上,填写《优秀团支部登记表》,报团总支部参加评选,团总支部进行认真评定后,报院团委审查批准。

第十九条  先进团总支部的评选,由各团总支部在总结本总支部工作的基础上,填写《优秀团总支部登记表》,由院团委进行评选。

第二十条  报各类优秀或先进初选名单时,同时上报由教务处或系、部盖章的学生成绩单、平均成绩及名次、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

第二十一条  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系、部将初评结果在全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汇总、审核,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要注重集体的团队精神、班风、学风、违纪现象、精神文明建设、第二课堂及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由各系、部根据对班级工作的考核成绩,并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认真组织评选,报学生工作处审查,学院批准。

第二十三条  院学生会干部、院团委学生干部参加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的名额单列。

第二十四条  要注意评选材料的收集整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的材料,由各系、部和团总支部负责归入学生和团员个人档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部的材料,由各系、部和团总支部整理交学生工作处和院团委审查存档。

第二十五条  评选时间:

每年10月份与学院奖学金同时进行评选,1120日前将评选材料报学院和院团委审批,12月份进行表彰。

 

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和《共青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团总支评选办法》同时废止。

 

附表1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龄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班级及职务

 

个人简历

 

受过何种奖励

 

团支部意见

 

       

系团总支意见

 

 

 

       

院团委意见

 

 

 

 

       

20   -20  年度“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附表2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龄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班级及职务

 

个人简历

 

受过何种奖励

 

团支部意见

 

 

 

 

       

系团总支意见

 

 

 

 

       

院团委意见

 

 

 

 

 

       

20   -20  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登记表

附表3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龄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班级及职务

 

个人简历

 

受过何种奖励

 

班委意见

 

 

 

 

 

   

系党总支意见

 

 

 

 

   

学院意见

 

 

 

 

   

20   -20  年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表4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0   -20  年度“先进团总支”登记表

 

团总支名称

 

团支部数

 

团员数

 

团总支书记

 

团总支副书记

 

推优入党数

 

团 青 比

 

          

 

系团总支意见

系党总支意见

院团委意见

 

 

 

附表5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0   -20  年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系(部)

 

班级名称

 

  

 

学习委员

 

辅导员

 

学生人数

 

          

 

辅导员意见

系党总支意见

学院意见

 

 

 

附表6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0   -20  年度“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团支部名称

 

团员数

 

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副书记

 

推优入党数

 

团 青 比

 

          

 

系团总支意见

系党总支意见

院团委意见

 

 

 

附表7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龄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班级及职务

 

个人简历

 

受过何种奖励

 

班委意见

 

 

 

 

 

      

系党总支意见

 

 

 

 

      

学院意见

 

 

 

 

 

 

       

20   -20  年度“优秀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表8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龄

 

民 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班级及职务

 

个人简历

 

受过何种奖励

 

班委意见

 

 

 

 

       

系党总支意见

 

 

 

     

学院意见

 

 

 

 

 

 

       

20   -20  年度“三好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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